本表为《重庆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之附件4,为学校各类合同审批的通用表格。
随着科研网上服务大厅功能的完善,以及2021年3月发布的《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出台,由科发院、社科处管理的科研合同一般通过线上审批。需要走线下审批流程的特殊情况,管理人员会额外通知负责人填写本表。
具体针对科研合同,以下是一些提示性说明:
1、此表双面打印,仅需一份,由校办留存;
2、执行部门是指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指科研主管领导;
3、归口部门为科发院、社科处或国防院;
4、背面栏目根据需要,并非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