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教学管理文件 >> 正文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 派出学生

一、选拔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开始进行国内高校交换学生的选拔工作。具体选派标准及报名时间详见《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重大教学网www.jwc.cqu.edu.cn)和相关选拔通知。

选拔程序:

1、教务处在重大教学网发布选拔通知;

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

3、各相关学院根据选派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名单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接收学校推荐;

5、接收学校审批同意后,向全校公布派出学生名单。

二、交换学习前

派出学生应按照接收学校及我校教务处的要求做好交换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全面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特别要充分了解接收学校当学年(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学校鼓励交换生在接收学校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

3、认真阅读《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交换期间学习课程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4、签署《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

5、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交换学习期间

1、派出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应与辅导员、学院教务老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

2、派出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接收学校的管理。

3、派出学生需保留好在交换学习期间的医疗手册、处方、发票等,交换期满返校后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

4、若派出学生在交换期间因故需中途终止交换培养计划,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归校。

四、交换学习后

1、派出学生在交换学习期满后应按时回校报到学习,否则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作自动退学处理。

2、交换期满回校一个月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的交换总结。

3、学生收到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后,按照《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的申请手续。

4、对于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或学生自愿补修的课程,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①回校补修;②若时间合适,也可于考试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直接参加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该门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第二部分 进入我校交换学习学生

一、报到

进入我校交换学习学生(简称交换学生)凭重庆大学的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学院报到。

二、教学

1、交换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应立即与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联系,获取登录“重大教学”网的用户和密码,查询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开设情况,并于开学第一周内在网上选课。未通过选课所学的课程,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不能计算课程学分。

2、课程教材交换学生可通过所在学院解决,也可到所在A校区、虎溪校区的“重大书店”购买。

3、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冲突,可提前提出申请,由学院报学校教务处统一协调解决。根据校际合作协议,协议双方互相承认学分,成绩互认,待下一学期开学前,由教务处汇集交换学生学习成绩单,寄往派出学校教务处。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交换学生可以在我校报名参加全国四、六级外语考试。

三、其他

1、交换学生的住宿由相应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就位。交换学生应及时缴纳住宿费。

2、交换学生使用校园卡就餐、乘校车。交换学生来学校报到以后,由相关学院发放。

3、其他事项 ①一般情况下,教务处在交换学生来重庆大学之前就已经将学生证、优惠卡办理完毕并寄发至大家手中;如遇丢失等特殊情况,入校后可通过相关学院到学工部申请办理。②校园卡应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充值以便使用。③凭校园卡到各校区图书馆办证处开通借阅权限和办理图书证。

四、离校

1、交换学生应在交换学习结束前三周填写《重庆大学校际交换学习情况登记表》,对在重庆大学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做出鉴定小结,并由所在学院写出评定意见。

2、交换学生在离开重庆大学之前,应到教务处培养科办理离校手续,同时将学生证、校园卡、临时医疗证等一并交回。

 

上一条:城环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及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条:城环学院关于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