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学校已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保证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尽最大可能避免对各位研究生后续深造或工作安排造成影响,自2月17日起可以办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校盲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务必在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质量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2.学位申请者须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查实存在作伪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学位论文作者须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及要求(2019年修订)》(重大校研〔2019〕17号,见附件1)撰写学位论文,并自行按照盲评格式(隐去学生及导师姓名)排好版式后转换为pdf格式文档。
4.撰写完成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定同意后方可申请送审,送审通过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同意方可申请答辩。
5.为便于归档,正式开学后,各学院应按照原相关要求补充纸质材料并完善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学位论文送审手续办理流程
(一)博士学位论文
1.申请提交
申请人在MIS系统中填写D1、D2、D2续并提交至导师审阅。
2.导师审阅
(1)导师审阅学位论文和MIS系统中的申请材料,同意后填写D3并提交,不同意则驳回至申请人。
(2)导师审核通过者,由申请者或导师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学院秘书指定的邮箱,申请材料包括:
● D2续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扫描制作成pdf版本
● 送审学位论文(学位论文pdf版本的命名应符合学院查重的要求)
两者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格式应为“.zip”或“.rar”格式,压缩文件的命名方式为:“博_XX学院_姓名_学号”。
3.学院审核
(1)学院由秘书审核D2续证明材料,并对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性检测。
(2)对于学术成果符合要求且查重通过者,由学院秘书报请学院相关负责人同意后填写D4,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3)对于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或查重未通过者,予以驳回。
4.学位办复核送审
学位办根据学院秘书每天集中发送的申请材料和MIS系统中的审核情况予以复核,复核通过者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复核未通过者驳回至学院。
(二)校盲评硕士学位论文
1.申请提交
申请人进入MIS系统,点击“双盲送审论文确认及信息完善”,填写“送审论文信息完善表”,其中论文研究方向请务必限定在8个字以内。
2.导师审阅
(1)导师审阅学位论文,如同意送审,请手写同意送审意见并签名(需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明确的审阅意见、导师姓名,参考模板见附件3),拍照或扫描后发给学院秘书存档备查。
(2)同意送审者,由申请人或导师将学位论文发送至学院秘书指定的邮箱(学位论文pdf版本的命名应符合学院查重的要求)。
3.学院审核
(1)学院秘书根据本学院的要求对申请人的送审资格或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性检测。
(2)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方可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4.学位办送审
学位办将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
(三)温馨提醒
1.提交送审的学位论文应以学院为单位,每天18点前由学院秘书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学位办邮箱cquxwb@cqu.edu.cn。
2.学院集中发送的压缩文件格式应为“.zip”或“.rar”格式,命名方式为:“博/硕_XX学院_XXXX年X月X日”
3.现阶段,学位办仅接受学院秘书集中发送的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
4.请导师和学院对学位论文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并妥善保管本人的MIS系统账号,通过MIS系统提交至学位办即视为导师和学院已把关通过。
5.为确保学院秘书在家顺利开展工作,研究生院已与万方、知网等机构协调开通外网IP使用查重功能(登陆时需验证手机号)。请各学院查重负责人务必妥善保管查重账号,切勿转交他人使用。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完善学位论文后填写D7并提交
2.导师审核申请人完善后的学位论文和D7,同意后提交,不同意则驳回至申请人。
3.学院填写D8答辩委员会信息和答辩时间、地点后,提交至学位办复核。
4.答辩表决票由学院打印并盖学院公章方可使用,正式开学后由学院统一送交学位办补盖学位办公章并归档。
5.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学院应提前通过MIS系统向学位办报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答辩进行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四、其他
由学院组织送审或办理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可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参照上述流程开展送审和答辩工作。
附件:
1.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及要求.zip
2.D2续证明材料要求.doc
3.导师意见参考模板.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