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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推免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3年推免生工作,现将推免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必须凭推免生“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教育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费、电子摄像。推免生“校验码”由学院到教务处学生培养科统一领取。

2. 具有外推资格的学生凭校外接收函,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学生培养科领取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寄往推荐学校。

3. 10月25日前,外推推免生无接收单位接收函的,其推免指标由所在学院的替补学生使用。

教务处

2012-09-24 1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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